新買的房子可以在房產局查到嗎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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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 *** 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出讓的每幅地塊、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 *** 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
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 *** 批準后,由市、縣人民 *** 土地管理部門實施。直轄市的縣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權限,由直轄市人民 ***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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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 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
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
1.注意房屋狀況:初步估計房屋質量,門窗功能是否完善。
2.查看住房格局:住房格局影響以后的裝修,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舒適居住格局。
3.查看房屋水電情況:包括電源是否方便架設,水管布局是否合理。
4.檢查房子的設備配置:主要檢查家具和家用電器,看是否超過使用壽命,尤其是燃氣具和花灑。
5.查看房屋周邊環境及配套設施:查看房屋是否靠近道路,是否有影響采光的高大建筑等。
買房的具體流程
1.看房選房。
在買房之前,首先要確定房源,選擇有價值的房子,買房的時候一定要看土地和房子的產權關系是否清晰,有沒有遺留糾紛等。,以免一房賣兩;核實該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2.簽合同。
買房分為買新房和二手房。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朋友們在買房前都要確認買賣雙方的法律地位,在簽訂房地產 *** 合同前要查看其資質,看是否辦理了工商登記手續;審核對方的授權書,確認對方是賣方的法定 *** 人。
3.辦理手續
現在很多人都是通過貸款買房,買房的必要手續不能簡化。經過選房、看房、簽約三個步驟,就進入了購房的實質性階段。具體為:房屋面積測繪、房屋價值評估、房屋抵押貸款、房屋產權過戶、收條。
4.房屋交付
購房者辦理完上述手續后,就可以等待收房了。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完所有手續后,買賣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交接房屋,并接受房屋內不可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驗收合格后,買方付款。買受人在取得房產證前不應支付全部房款。
石家莊土地評估公司
河北新世紀房地產評估經紀有限公司
河北省評估行業更具品牌價值和影響力的權威機構。1994年始于原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所屬河北省土地估價所,2000年10月25日脫鉤改制組建公司。
河北省唯一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理事單位,河北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常務理事單位,河北省土地學會常務理事單位,同時具有A級《土地評估資質證書》、二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乙級《土地規劃機構登記證書》、A級《拍賣企業證書》、《拍賣經營批準書》、一級《房產中介機構資質》、丙級《測繪資質證書》、《土地勘測定界許可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人資格。
執業范圍:基準地價評估、宗地評估、房地產評估;地價動態監測、農用地分等定級估價、征地區片價評估;土地整理可研分析、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地籍測繪、土地征用勘測定界、土地登記 *** ;拍賣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擁有所有權和處分權的物品和財產;工程招標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服務。
團隊人才:擁有員工50人,90%以上員工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4名。其中,高級工程師2人,土地估價師11名,房地產估價師9名,房地產經紀人5名,土地登記 *** 人6名,拍賣師3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主持人2名,造價工程師3名。
企業宗旨:客觀公正 誠信務實 鑄就品牌 回報社會
企業理念:規范執業 專業領先 信守承諾 高效優質
企業愿景:成為多元化發展,擁有雄厚技術力量,在省內同行業占主導地位,在國內同行業有較高知名度的企業,打造成為河北省土地評估首選權威機構,河北省國土資源專業服務機構。
房屋拆遷需要什么部門評估,評估多久?
房屋拆遷評估是指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是在拆遷公告下發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價格評估。
拆遷估價由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的估價機構承擔,估價報告必須由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
房屋拆遷的評估時間、評估單交付時間由被拆遷人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確定。
房屋拆遷評估的流程有:
1、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2、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托合同;
3、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
4、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滿后,評估機構向征收部門提供整體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 *** 、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雙方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
拆遷當事人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拆遷當事人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擴展資料:
建住房〔2003〕234號《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相關內容:
評估房屋要求
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同一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房屋,原則上由一家估價機構評估。需要由兩家或者兩家以上估價機構評估的,估價機構之間應當就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 *** 、參數選取等進行協調并執行共同的標準。
第七條 拆遷估價機構確定后,一般由拆遷人委托。委托人應當與估價機構簽訂書面拆遷估價委托合同。
第八條 受托估價機構不得 *** 、變相 *** 受托的估價業務。
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與拆遷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者是拆遷當事人的,應當回避。
第九條 拆遷當事人有義務向估價機構如實提供拆遷估價所必需的資料,協助估價機構進行實地查勘。
第十條 受托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需要查閱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權屬檔案和相關房地產交易信息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允許查閱。
第十一條 拆遷估價目的統一表述為“為確定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而評估其房地產市場價格?!?/p>
評估價值要求
拆遷估價時點一般為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拆遷規模大、分期分段實施的,以當期(段)房屋拆遷實施之日為估價時點。
拆遷估價的價值標準為公開市場價值,不考慮房屋租賃、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響。
第十二條 委托拆遷估價的,拆遷當事人應當明確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積。
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協商結果進行評估。
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的,可以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
公示期
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
第十三條 市、縣人民 *** 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區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結構的各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
第十四條 拆遷估價應當參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和市、縣人民 *** 或者其授權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結合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狀況進行。
第十五條 拆遷估價人員應當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做好實地查勘記錄,拍攝反映被拆遷房屋外觀和內部狀況的影像資料。
評估勘查記錄
實地查勘記錄由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
因被拆遷人的原因不能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拍攝影像資料或者被拆遷人不同意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的,應當由除拆遷人和估價機構以外的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并在估價報告中作出相應說明。
第十六條 拆遷估價一般應當采用市場比較法。不具備采用市場比較法條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價 *** ,并在估價報告中充分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 拆遷評估價格應當以人民幣為計價的貨幣單位,精確到元。
第十八條 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
估價報告
公示期滿后,估價機構應當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托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
第十九條 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 *** 、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第二十條 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第二十一條 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
拆遷當事人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第二十二條 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托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另行委托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第二十三條 估價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 *** 選用、參數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錯誤,重新出具估價報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
百度百科-拆遷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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