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公司進贛備案需要在哪個網站查詢都需要什么東西?
省外企業進贛備案可在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官方網站查詢具體事項,備案需要準備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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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資格)證書副本、開戶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施工企業)、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設立分支機構的造價咨詢企業需提供);
3、企業誠信守法承諾書;
4、企業駐贛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委托人的任命書或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和社會保險證明,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
5、在我省從事建設活動的企業相關人員需錄入下列信息:
(1)勘察、設計企業。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工程師、非注冊技術人員的注冊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聯系方式。
(2)施工企業。注冊建造師、現場管理人員(八大員)的注冊證書(崗位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聯系方式。
(3)監理企業。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注冊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聯系方式。?
(4)招標 *** 企業。招標 *** 機構從業人員的注冊證書(專職從業人員提供)、職稱證(畢業證)、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人事檔案 *** 證明、聯系方式。
(5)造價咨詢企業。
A、分支機構備案。在分支機構執業注冊的造價工程師(不少于3名)的注冊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聯系方式。
B、單個項目備案。注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的注冊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聯系方式。
(6)檢測從業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聯系方式。提供社會保險證明的,需提供社會保險網上查詢網址。
6、駐贛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7、省外進贛檢測機構在贛自有相應的檢測能力(包括檢測場所、檢測設備等)。
8、省外造價咨詢企業單個項目備案擬承接工程造價咨詢項目名稱及相關信息。
擴展資料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予受理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申請:
1、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無法查詢的外省建設工程企業;
2、未取得相應資質(資格)的;
3、近兩年內發生過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4、近兩年內有惡意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行為,或其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5、在辦理信息登記時,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
6、存在其它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
參考資料來源: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實行信息登記管理的通知
外地建筑公司辦理入贛手續要哪些材料,盡量詳細點
省外單位進贛從事建筑工程活動備案指南
一、備案依據
《江西省建筑管理條例》第七條:省外單位到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外省測繪資質入贛,必須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所在地省級以上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外省測繪資質入贛,向省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二、備案條件
(一)申請備案的單位具備法人資格、具有與工程項目規模相應的資質;
(二)有與工程項目規模相應的項目管理機構與人員外省測繪資質入贛,包括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
(三)以前承接我省工程項目過程中沒有出現違法違規問題。
三、備案程序
(一)初次進贛的施工企業必須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建筑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建建[2005]17號)要求外省測繪資質入贛,提交《外省、市施工企業進贛施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二)外來施工企業在辦理進贛登記手續后外省測繪資質入贛,應在參加工程投標以前持所需材料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工程投標備案,經審查后,發給《外省市施工企業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方可參加工程投標活動。
(三)外來施工企業參加工程投標中標后,持項目分管的招投標管理部門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及有關證明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省外施工單位進贛注冊施工備案告知書》手續。
四、審批期限
1個工作日。
五、省外單位進贛從事建筑活動備案所需資料
(一)外省施工企業申請進贛登記備案需提供的材料
1、《外省、市施工企業進贛基本情況登記表》(一份原件,此表由初次進贛企業填寫,并按要求法定代表人來贛簽署承諾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核原件,存復印件);
3、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核原件,存復印件);
4、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原件,存復印件);
5、由江西省建筑業協會出具的進贛保證金收據(核原件,存復印件)(進贛保證金應從總公司注冊所在地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開戶單位名稱:江西省建筑業協會;開戶銀行:建行南昌省府大院支行;銀行賬號:36001051600052503149)
6、企業在我省有常駐地址的證明材料(核原件,存復印件)(總承包企業在贛辦公地址面積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專業承包企業在贛辦公地址面積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以進贛施工企業總公司名義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
7、企業駐贛負責人身份證、聘用合同;駐贛技術負責人(高級工程師)的職稱證書、身份證、聘用合同;企業駐贛法人委托人(不得超過2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聘用合同;駐贛建造師的身份證、建造師證書、聘用合同;本企業駐贛施工員、質檢員、預算員(造價員或注冊造價工程師)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崗位證書、聘用合同等材料(核原件,存復印件);
8、施工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進贛施工證明,或者施工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駐贛辦事處的進贛施工證明(核原件,存復印件);
9、進贛施工機具清單與人員花名冊(核原件,存復印件);
10、企業所在地開戶銀行的資信證明和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核原件,存復印件);
11、企業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進贛施工人員的計劃生育證明(核原件,存復印件);
12、《外省、市施工企業進贛基本情況登記表》電子文檔
(二)外省施工企業申請進贛工程投標備案需提供的材料
1、江西省建設工程招標通知書(招標公告或業主邀請投標函),并填寫《江西省外來施工企業參加工程投標申請書》(一式四份,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核原件,存復印件);
3、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核原件,存復印件);
4、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原件,存復印件);
5、施工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進贛施工證明,或者施工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駐贛辦事處的進贛施工證明(原件);
6、該項目相關的法人委托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核原件,存復印件);
7、該項目相關的進贛施工建造師證、職稱證書(核原件,存復印件);
8、該項目相關的施工員、質檢員、預算員(造價員或注冊造價工程師)上崗證書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核原件,存復印件);該項目相關的工程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核原件,存復印件);
(三)外省施工企業中標后辦理工程施工備案告知需提供的材料
1、經業主發出的中標通知書、招投標管理部門認可的備案表(核原件,存復印件);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核原件,存復印件);
江西省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2001修正)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進行測繪活動及管理、使用測繪成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測繪成果,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條所列外,還包括在陸地(含江河、湖泊)和空間測繪完成的下列基礎測繪成果及專業測繪成果:
(一)各種類型的地圖集(冊);
(二)陸地、水下地形測量數據和圖件及有關的國土地理數據和圖件;
(三)測繪過程中形成的與測繪成果直接有關的技術資料。
基礎測繪成果是指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規范、細則、圖式)測繪形成的測繪成果。專業測繪成果是指根據專業需要,按照專業測繪的技術標準(各業務部門的測量規范、細則、圖式)測繪形成的成果。第四條 省測繪主管部門是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并組織全省測繪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儲存和提供使用。
市、縣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省人民 *** 有關部門及中央駐省單位負責本單位專業測繪成果的管理工作。
駐省軍事部門負責本省軍事測繪成果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及中央駐省單位完成的基礎測繪成果,以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必須依照下列規定,按年度向省測繪主管部門匯交:
(一)按國家技術標準測制的天文測量、大地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成果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二)具有穩固地面標志的全球定位測量(GPS)、多普勒定位測量、衛星激光測距(SLR)等空間大地測量的測量成果、布網圖、技術總結和驗收報告的目錄及副本;
(三)用于測制1∶500—1∶25000比例尺地形圖、地籍圖的各種航空攝影底片目錄及航攝鑒定表、航片索引圖的復印件(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制的省境專題地圖及普通地圖、地圖集的圖件(一式兩份);
(五)控制面積大于十平方公里的五秒級以上(含五秒級)城市控制測量及其他工程控制測量成果的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六)下列測繪成果按年度匯交目錄及接圖表(一式一份)外,圖件的復印件(一式一份)可推遲半年匯交:
1∶5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一平方公里以上;
1∶1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四平方公里以上;
1∶2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十平方公里以上;
1∶5000比例尺地形圖面積二十五平方公里以上;
1∶10000—1∶250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
(七)地籍圖的目錄接圖表(一式一份)。
外省測繪單位在我省境內完成的測繪成果,亦按前款規定辦理。
地籍測量的成果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六條 測繪成果的副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天文測量:技術設計書,外業技術總結,內業技術總結,成果表;
(二)三角測量及導線測量包括長度測量(含基線及邊長),國家技術標準四等以上(含四等)及五秒級控制測量:技術設計書、鎖網展點圖、點之標志及位置說明,外業技術總結及驗收報告,內業技術總結,成果表:
(三)水準測量,國家技術標準四等以上(含四等):技術設計書、點之標志及點位置說明,路線圖,外業技術總結及驗收報告,內業技術總結、高差及高程表;
(四)重力測量:技術設計書、點之記、展點圖、異常圖、重力異常成果表,重力點坐標成果及其說明,技術總結及驗收報告。第七條 測繪成果保管或使用單位對于內部使用和保密測繪成果應按下列規定實行科學管理:
(一)統一編號、登記、造冊;
(二)按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管、領取、借用等具體管理制度;
(三)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及時、準確、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
(四)設專人管理,如機構或管理人員變動,應認真辦理交接手續。第八條 保密測繪成果的遞送必須嚴格包裝加封交機要部門寄送或由兩人攜帶(押運),內部使用的測繪成果可按一般內部文件管理規定運轉。第九條 保密測繪成果已失去使用價值(陳舊過時,破損)需銷毀的,應當經測繪成果使用單位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嚴格進行登記、造冊和監銷。
銷毀保密的測繪成果應建立登記清冊,并歸檔長期保存。銷毀清冊的主要內容包括:成果名稱、圖幅編號、密級、來源、數量、機(秘)密號、編制單位,出版單位和時間、銷毀原因等。清冊封面應有鑒定人、監銷人、經辦人的簽字,批準人或批準銷毀的文號,銷毀日期。
土地測繪可以跨地區嗎
你好,凡是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后,可以在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內,在全國承接相應的測繪任務。
希望可以幫到你
江蘇省測繪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秩序,提高測繪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的保障服務水平,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使用測繪成果,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鼓勵測繪科學技術創新和進步,加強基礎測繪和編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載地圖的管理,促進地理信息共享,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第四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行使測繪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以下簡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二章 測繪資質資格與測繪市場第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個人和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測繪活動。
甲級測繪資質申請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轉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審查和資質證書的發放,可以委托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測繪資質申請。
在測繪活動中直接從事技術設計、實地測量、制圖和建立地理信息系統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第六條 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測繪作業證件的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可以委托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測繪作業證件的受理、審核、發放、注冊核準等工作。第七條 測繪項目實行承發包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測繪項目承包單位依法將測繪項目分包的,分包業務量不得超過國家的有關規定,接受分包的單位不得將測繪項目再次分包。
使用財政資金五十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和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測繪項目,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招標。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等不適宜招標的測繪項目可以不實行招標。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
承發包的測繪項目可以實行監理制度。第八條 單項合同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的承攬單位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單位測繪資質證書、項目技術設計書、合同文本的復印件報測繪項目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 基礎測繪和其他測繪第九條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省級基礎測繪。省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建立與更新全省統一的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
(二)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測制、更新1:5000、1:10000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四)建設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立與維護數據庫;
(五)編制與更新全省行政區域圖;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
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級基礎測繪。市、縣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建立與更新本行政區域內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更新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設本行政區域內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立與維護數據庫;
(四)編制與更新本級行政區域圖;
(五)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第十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基礎測繪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省人民 *** 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基礎測繪可以給予必要的財政補助。第十一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基礎測繪的規劃、年度計劃和項目技術設計書組織實施本級基礎測繪項目。
基礎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應當符合國家規范,通過專家論證。市、縣級基礎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應當經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十二條 省級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市、縣級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周期為三至五年。
經濟和社會發展較快的地區應當及時更新基礎測繪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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